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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组织2017年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17    |    作者:    |    阅读(1677)

 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校教师普通话应用水平,增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师资博士后。

二、报名要求

1.个人填写报名表,提交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存储格式为JPG,照片尺寸为390×567像素,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并用身份证号命名)。

2.个人向所在部门报名,由部门将汇总的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报人事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证件照统一发送至邮箱neu81236@163.com。

3.对于首次参加培训和测试的教师免收测试费。教材可自愿购买,教材费35元。

4.请各部门于3月2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电话:81236。

5.培训和测试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在4月初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要求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普通话证书,相关人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参与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

3.报名参加培训和测试的教师可加入QQ群:316636059,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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