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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教师出国访学计划和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14    |    作者:    |    阅读(1695)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做好2017年公派出国访学计划和项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十三五”教师出国访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

    (一)各学院、部、实验室(以下简称学院)要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的要求,在学院出国工作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制定好学院“十三五”期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计划。

    (二)工作计划应明确学院“十三五”期间教师出国访学年均派出规模;主要目标国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明确重点选派学科和方向;明确访学工作任务以及拟取得的目标和成果。

    (三)鼓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队伍(团梯队)建设需要,在部分重点建设、急需建设和优先建设学科按梯次逐年派出青年教师出国访学。派出教师所选国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应在相应学科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水平,对学校学科、科研和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准备工作

    (一)申报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的基本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章规定条件,包括年龄、外语、邀请函等。

    2.《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其中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来校工作须满两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可申报项目

    可供申报的项目及相关具体条件以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发布的信息为准,目前网上尚未发布,附件中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通常情况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仅面向普通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申报, 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面向行政管理干部申报,10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年派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和选派导向,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普通访问学者将只进行一次申报审批和派出。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他各类项目请查看国家留学网相关信息。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时达到相应的外语条件,获得外方邀请函,并满足相应项目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二)“教师出国访学计划”和《东北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预申报情况汇总表》于2016年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主楼1308),电子版发送至neu81236@163.com,联系电话:81236。

    (三)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预申报项目的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准备。申请项目、时间和要求等相关信息以国家留学网公布为准。


附件:1.东北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预申报情况汇总表

2.参考资料


东北大学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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