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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

日期:2016-07-08    |    作者:    |    阅读(2221)

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

     按照辽宁省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的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现场领取部分:本校应届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6月15日到录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单独考试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MPA教育中心:024-83681211,MBA教育中心:024-83681936)。

    2、邮寄部分:除以上现场领取部分外,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按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于6月15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快递单号6月16日本网页点击此处查询),考生可凭此单号到中国邮政首页(www.ems.com.cn/)查询邮寄信息。强军计划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拟于近期寄往各大单位干部部门,请关注部队单位上级通知。

3、应届生毕业(学位)证书审查: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学时务必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届时详见各学院通知。

4、人事档案提交:请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关注本人档案是否寄(送)至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情况及时到研究生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如档案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将影响考生入学报到。

5、其他详细情况请见《东北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申请自取的考生请按照我办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我办领取。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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